美国的“野鸡大学”

美国的“野鸡大学”

作者:徐贲第290(2010/08/18)期

唐骏的加州理工大学假博士学历被揭发后,又牵扯出他持有美国“西太平洋大学野鸡大学文凭”的事情。有人问,这说明“‘野鸡大学’在国外也有市场,也有老外买啊。但既然英美等都很注重诚信,那么怎么还有老外买呢?” 

  说起“野鸡大学”,先得对“野鸡”作一个简单的定义。“野鸡” 的一个意思是指“虚假”,“野鸡大学”就是假大学, 假大学发的是假文凭。 

  在美国,大学的真假是由专门的学术资格认证机构来认证的,这在后面还会谈到。“野鸡”的另一个意思是指不正规,“不正规”看起来是和“正规”比较出来的,但其实正规和不正规之间,存在许多不同的程度区别,所以,真大学也有不很正规的。我这里要谈到的主要是第一种意义上的“野鸡大学”。在美国,这种“野鸡大学”的通常说法是“文凭工厂”(diplom am ills)或“学位工厂”(degree m ills)。有人说,“野鸡大学” 有辱斯文,把“学位”或“文凭”像商品一样生产出来,卖给有需要的顾客。其实,许多“非野鸡”大学做的也是这种生意。问题是,“野鸡大学”是没有得到认证机构认证的, 由于不经认证,所以可以胡来,事实上也常常胡来,成为美国教育的牛皮癣。 

  有人要问,美国不是一个讲诚信的国家吗? 怎么会有“野鸡大学”,而且还这么有市场呢? 美国有“野鸡大学”,其实并不稀奇。首先,诚信程度再高的国家,也不会没有欺诈。其次,诚信越普遍,就越有人钻诚信的空子。在美国找工作,一个人呈交一份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验等等,雇主一般相信他的陈述,并不会去一一核查,要核查也往往是等他做了什么错事、坏事,让人产生怀疑之后,才觉得有必要去查。“文凭工厂”炮制学位,有的干脆卖一张文凭,外加成绩单,有的需要短期修课,最短的是五天,有的要求交几篇论文或做一些作业,总之,学生无须学习,或者只需要极少的学习,就能取得大学文凭。 

  知道一点美国大学的发展历史,对了解美国的“野鸡大学”是有帮助的。一般意义上的“野鸡大学”,在美国有长久的历史渊源,是具有美国特色的文化现象,甚至可以说是美国“教育民主化”的一个特产。在美国历史上,所有的大学都曾经是“野鸡大学”,最早的“野鸡大学” 不是不合乎学术资格认证,而是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的学术资格认证制度。 

  和所有的野生物种一样,早期的美国大学自生自灭,直到后来才有了长久存在的条件。正如历史学家布尔斯廷所说:“19 世纪初,由社团赞助的学院数以百计地产生出来,也数以百计地烟消云散。内战前成立的学院,有五分之四到20 世纪中期已不复存在。但内战后诞生的学院和大学,遭到这种命运的却为数较少。得到大笔公款资助的高等院校也更多了,谁要是取消这项公款就会遭致政治上的垮台。而那些通过大笔的私人赠款和个别赠与而建立和维持的高等院校,则因虔诚的拥护而得以永存。”一些大学有了比较稳定的资金,办的时间长了,形成了传统,有了信誉,建立了教学质量标准, 有了稳固的师资、生源和校友群体,于是便脱离了以前的“野鸡”状态,“因虔诚的拥护而得以永存”。 

  美国大学由“野鸡”转变为“不野鸡”,并有所发展,要了解这个过程, 就不能不知道一个名叫特纳(Jonathan Baldw in Turner) 的美国人和林肯总统于1862 年签署的《莫里尔法》。1851 年,特纳宣布成立“一所招收工业阶级的州立大学”,他认为,整个文明社会“必然要分为两个合作的而非对抗的不同阶级:‘专业’阶级(医生、律师、文学家和教士) 大约只占人口总数的4%,而‘工业’阶级则包括其余所有的人”。美国以前的大学是培养“专业”阶级人士的,特纳要办的那种大学是以培养后一种阶级的知识者为目的的。这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教育民主的理念和实践。新办的新型大学学业制度不完善,在老牌大学的眼里,那些都不过是“野鸡大学”,但那些却是美国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大学。 

  1857 年,当时担任众议员的莫里尔(Justin Sm ith M orrill)起草了一个法案, 其中吸取了特纳的想法。这个法案规定,向每一个州赠与一块土地,以鼓励每一个州都建立一所工业大学。出售公地所得到的款项,可以由每一个州用于建立至少一个学院,学院的课程不排斥其他科目,并要列进军事学一科,还要有关于“农业和机工技艺方面的内容,……以便促进对工业阶级的通才教育和实用教育”。林肯总统于1862 年签署《莫里尔法》。现在的许多公立大学都是在《莫里尔法》的推动下创办起来的。 

  新型的大学教授农业、生产加工和簿记方面的知识, 它们有实验农场、果园和牧群,尤其重要的是,它们“向超过规定年龄的各阶级的学生开放,时间可长可短,庆祝毕业典礼不是发表一篇拉丁文的演说, 而是举办一个一年一度的集市, 在集市上陈列实验农场的产品, 和从全州收集来的同类产品进行比较”。早期靠赠与土地建立起来的学校有的非常简陋,很不正规,“不过是几个有经验的农民或技工向邻居的小伙子们谈谈话而已”。 

  课程简单,学生年龄不限,学习时间可长可短,这是非常松散的大学学习制度。但是不要小看这种新型大学的社会作用,它改变了美国人对知识和社会对知识需要的看法。以前种果树、养牛、种玉米被看成是不需要专门知识的,现在有了大学,从事这样的事情,也需要有专门知识,知识和教育背景甚至成为从事这些职业的一个条件。因此,大学的文凭和学历有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性,要求获得大学文凭的人也就空前地多了起来。既然有需要,也就会出现供给。于是便出现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波的“文凭工厂”,给那些需要文凭但又不想真的进大学学习的人们提供现成的“学位”。1876 年,主管美国教育的伊顿(John Eaton)称“文凭工厂”大学是美国教育的耻辱。可见这个问题当时已经相当严重。 

  美国的学院或大学的数量之多,发展之快,是无与伦比的。1870年, 美国的高等院校有563 所,到1919 年达到近1000 所,入学学生总数33 万余人。到1935 年,美国高等院校的数目达到1500 所, 学生100 多万人。到1960 年,高等院校的数目达到2000 所,学生超过300万人。而到1970 年,高等院校的数目接近2500 所, 学生超过700 万人。这么多的大学,良莠不齐自然是在所难免的,而“学位工厂”便是其中最低端的。 

  美国大学的发展>中有重要的民主因素,获得知识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不是少数精英的特权。美国人上大学甚至不单纯是为了找到相应的体面工作。有许多职业工作, 其实没有上过大学的人也能做,但有大学文凭的美国人做了,也不觉得丢份。令美国人感到骄傲的是:“我们的青年人大约有三分之一要上大学,而欧洲国家的男女青年大约只有十五分之一或二十分之一是大学生。但在欧洲人看来,这些美国人大多数都不是大学生,就是说,并不是为从事某种专业而作准备的学生。”但是,也恰恰因为美国大学生太多,所以没有大学文凭的人在工作市场上的机会就受到挤压, 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于是买文凭便成为他们补偿自己的不利条件的一个手段。正是因为社会中有对假文凭的需要,“文凭工厂”这才因缘时会,涌现出来。 

  20 世纪,美国出现了第二波的“文凭工厂”大发展,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1944 年的“军人重新安置”法案(GI Bill)让数以百万计的退伍军人进入大学学习。为了一下子吸纳这么多的新学生,美国新开办了许多大学。当然并不是人人进大学都是为了学习知识的,有的人只要文凭,不要学习,文凭便成为显示受过大学教育的唯一实在的凭证。更有不上大学也要文凭的,既然有这样的需要,“文凭工厂”自然也就大有发展的空间。当时的“文凭工厂”问题非常严重,所以后来国会在为朝鲜战争退伍士兵制定类似于“军人重新安置”的法案时,附加了一个条款,规定提供这项服务的教育机构必须符合学术资格认证机构规定的标准。学生只有进入这样的学校才能享受联邦政府的资助,这项规定一直沿用到今天。美国对大学的学术资格认证制度也是从此才慢慢建立起来的。 

  要求大学必须得到学术资格认证机构的认证,这本身又产生了新的问题。由于美国的认证机构都是民间私营的,认证机构本身就有“野鸡”的,因而被称作为“认证工厂”(accreditation m ills)。“野鸡大学”可以找“野鸡认证机构”认证,有的“认证工厂”甚至本身就是“文凭工厂”自己开设的。这些“野鸡认证机构”当然不只是认证“野鸡大学”,它们往往采用“搅拌式”造假的办法,既认证真的大学,又认证假的大学, 把它们搅拌到一起,弄得真假难辨。 

  21 世纪,科技发展,信息公开、畅通,按理说核查一个大学的真假应当比以前容易,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文凭工厂”的欺骗问题反而更严重了。这主要是因为在互联网上可以很容易地制造出一个大学来,做出来的大学网页可以跟正规大学没有什么不同。这些学校往往东躲西藏,有的干脆在美国司法权管辖之外的地方开办,而且经常是开一阵子,骗到一笔钱后就关闭了,然后再换一个名字,另行开张,就算要追查它们,也难以找到业主,使得追查十分困难。在美国到底有多少“文凭工厂”,谁也说不清楚,原因是,一来这种大学都是躲躲藏藏的,二来从这种学校得到学位的人一般都是三缄其口,不愿多说。据美国《高等教育纪事报》的一篇文章说,每年“文凭工厂”的进款高达5 亿美元。俄勒冈和密歇根是公布“文凭工厂”名单的两个州,前者的名单上有260 所,后者的名单上有600 多所,如果统计美国所有50 个州,数字一定十分庞大。究竟有多少人从这些学校里得到过学位,获得过文凭,更是无法统计。美国参议院的“政府责任委员会”(GAO) 的一项调查发现,联邦政府雇员中,从某3所“文凭工厂”获得文凭的就有463位,从其他“文凭工厂”获得的还不算。8 个联邦机构中,有28 名高级雇员的文凭是从“文凭工厂”得来的。GAO 调查的结论是,这是一个远远低于实际的数字。尽管确切数字的资料十分有限,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可见一斑。 

  美国是一个重工作能力胜于重学位的国家,人们对“文凭工厂”发放文凭对社会有何危害,认识并不很清楚。所以,对许多美国民众来说,了解“文凭工厂”对社会的危害, 这本身就成为必要的社会启蒙。有人指出了四种危害:第一,“文凭工厂” 把文凭和学位当商品一样出售,出具知识和教育程度的假证明,使得知识和教育蒙羞。美国权威的大学资格认证机构(“高等教育认证联合会”) 就是以这一理由来谴责“文凭工厂”的。第二,“文凭工厂”欺骗了文凭买主。虽然一般买主知道自己买到的是没有价值的假文凭,但是有的买主还是会误以为他们买到的是有用的、有某种价值的文凭。第三,持有假文凭者可能危害到公众,特别是当他们从事的是与健康、安全、医疗等有关的职业,如护理、营养、电器、机械操作。第四,假文凭造成社会道德败坏和不公正,如果投机取巧者和辛辛苦苦学习的人可以获得同样的工作机会,那么就会出现优汰劣胜的社会趋势,助长虚伪造假的道德风气,不劳而获者对劳而无获者更是会造成实际的伤害和侵犯。 

  认识到假文凭的社会危害,下一步便是如何察觉和提防。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察觉和提防至少在信息技术上不再是一件难事。工作单位在挑选人员时,应该仔细核查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例如,2004 年5月11 日和12 日,美国参议院的“政府事务委员会” 举行了听证,2004年5 月11 日GAO 发表调查报告,在这之后,联邦政府的“人事管理办公室”制定了一些新政策,规定只有经过联邦承认的认证机构所认证的学校才能获得为培养联邦雇员专用的联邦款项。而且,在人员雇用和提升时,负责官员也必须更注意履历中的有关资料。 

  在美国,有关假文凭的法律是在各州自行制定的, 有的州紧一些,有的州松一些,“文凭工厂”大多开设在法律较松的州里。州立法机构充分重视“文凭工厂”的危害,对其进行限制,也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办法。例如俄勒冈州禁止在州内申请工作时提供假学位,第一次初犯会加以警告,第二次再犯,便加以罚款。如果别的州也照此办理,那么“文凭工厂”的生意应该是会大大减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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