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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曾相识燕归来

作者:路雪莹第292(2010/09/22)期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 

  有一天傍晚我们两个 

  在一座古老的桥上站立, 

  我问:告诉我,你可会至死 
  
  记住眼前飞过的那只燕子? 

  你答:那还用说! 

  于是我俩哭了, 

  像生命在飞翔中悲泣…… 

  到明天,到黄泉,到永远—— 

  那一天,在那古老的桥边…… 

  纳博科夫这个俄裔美国人比较执着,他要求认取的不是别的任何一只燕子,不是似曾相识、身份模糊笼统的某一只燕子,而是“那一只”,就是彼时彼刻恰巧打从彼处经过而被诗人及其同伴看到的“那只燕子”。在他们看到和谈论的刹那,它还算是“此时此刻”的“这一只”,可惜说时迟,那时快,即使他们目不转睛,那燕子也一定“嗖”地一声掠过,就那么没商量地不见了,连同那个傍晚、古老的桥及桥下的水和桥边的他们,统统打包带走。他俩意识到这件事无可挽回,所以哭了,他们觉得这眼泪或许可以作为一个信物,表示他们是这一包东西的主人,也可以作为一种寄存的证据;但是,既然以黄泉为期,以永恒为期,也就是说,永远无法兑现,永远无法开封。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说的可能就是类似的感触吧。怎么挽留生命呢,既然它是那么点点滴滴不留痕迹地溜得一干二净?子曾经曰过:“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苏子则说“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也就是说,生命,即使曾经轰动一时,结果总是“无可奈何花落去”。自从人类意识到这一点,他们一直没有甘心,一直尽力挽留,用图书馆、博物馆、照相术、整容术……打包寄存于永恒,也算一个办法。 

  中国人一直是善于通融妥协的,他们狡猾地用循环代替永恒,说什么“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亏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接受“似曾相识”的燕子,在“去年天气旧亭台”。 

  此一黄昏,让我们所有的感觉器官张开。视觉吗?有亭台燕子,有夕阳下明丽娇嫩的新绿,有花影婆娑、落红流连的石子小径。听觉吗?或者可以把新填的词叫女孩子们来唱一唱,或是先放在一边,有微 风燕子经过的小园,总不会完全沉寂。嗅觉和味觉吗?花香与酒的搭配,效果应该是幽淡的。至于触觉,除了将整个身体浸在这个黄昏之外,恐怕还可以伸出无形的触角,向芳草连天的地平线那边,向似曾相识的古人,也向似乎曾真的存在于自己生命中的过往。丞相晏殊写了这首新鲜出炉的新词,定格下彼时彼地的个人通感,下意识中自然也同样想对抗时间,将他的“那一个”黄昏寄存于永恒。 

  可一切对抗的成效毕竟是相对的、可疑的。如今人类对于这个星球范围内的空间,恐怕已经不必心存过多的敬畏了,对于它,我们简直跟上帝一样,需要做的只是勉为其难地让自己学习“慈悲”和“好生之德”。但是在时间面前,我们的办法似乎不多,而且一些老法子效果明显变差,例如文字,它们逃得比燕子还快。至于养生种种,这些“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悲壮的对抗,不妨姑妄听之吧。 

  人的麻烦在于,他不仅和任何生物一样有感觉,而且似乎比任何生物更沉溺于感觉,最糟糕的是,他们知道感觉的虚幻和结局的无可逃避。当然,这未必不是好消息,从某些哲学或宗教的观点来看。 

  麻雀从我的窗前掠过,这个黄昏的另一个主角是雾霾。小区的中心植物葱茏,我新近加入暴走族的行列,晨昏疾行于花间。至于那麻雀,我比较有把握它就是“那一只”,也就是以我的空调为胶囊公寓的那一只。有时我出其不意地出现在阳台上,它忽然惊起,彼此吓一跳,一眨眼,它就落到邻居家阳台的岬角,等着我这不速之客识趣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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