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戌法政科进士”牌考

“庚戌法政科进士”牌考

作者:程道德第323(2012/04/04)期

 
“外务部英股行走”牌



年前,我从藏友处见到三块牌匾,引起我很大兴趣。除“庚戌法政科进士”牌之外,还有一对“外务部英股行走”牌。这三块牌匾从木质、字体、雕刻到尺寸都完全相同;从外形上看,这些牌匾都是百余年的老物件,但牌匾没有姓氏文字记载。对晚清科举制度废除之后,通过考试获取功名的牌匾,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实物。由于我多年来搜集清代科举文物,对有关科举实物的研究颇感兴趣,自然很想收藏这些牌匾。经与藏友多次商谈,他终于将三块牌匾割爱予我。 

  收藏三块牌匾之后,需要考证两个问题:一是在晚清废除科举之后是如何通过新的考试办法来选拔录用归国留学毕业生的?另一个是要考证出庚戌年(1910年)的法政科进士牌是哪位归国留学生的?我采用实物和文献相互印证的方法,经过一番查证,终于找到了答案。 

  部试和廷试是选拔归国留学生最主要的途径 

  在19世纪后半叶,清政府对归国留英学生的任用办法是直接奖励并授予官职。到了20世纪初年,随着归国留学生的增多,学部逐渐形成以考试为主的录用办法。从1905年开始,对于大多数留学生来说,得到清政府的录用一般需要经过部试和廷试两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的六年间,学部主持的留学毕业生考试共七届,并举办了四届廷试。这种新式考试后来被世人称之为“清末洋进士考试”。 

  那么,学部新式考试和科举应试有何不同?一是考试场次不同。学部考试只举行两场,而科考一般均举行三场。二是考试内容不同。科考第一场四书题,第二场五经题,第三场策题;而学部考试第一场考留学所学科目,第二场考汉文或外文(可任选)。据参加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第二届学部留学生考试的留英毕业生李方回忆:“考试由学部主持,名目为考验游学各国毕业生。与考的人都会齐了,题目都是分别发给,人各不同。因为留学生所去的国度不同,所学也不同,试题没法不是这样发给的呢!我是学法律的,第一天的试题就是关于法律的试题;第二天的考题,却是一篇普通论文。在这一回考试里,汉文的文章不一定做,很通融。考试后发榜了,我去看榜时,却发现我名列在最优等,而且是第六名。”而科考则是四书五经以及策问,统一命题,千篇一律,没有针对性,这与留学生考试在内容上大相径庭。 

  学部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定为农历八月十五日。学部考试为学成考试,试卷由主考官分最优等、优等和中等三级,分别授予进士(最优等)、举人(优等和中等)出身,并由学部颁发统一文凭。经过学部考试合格的学生再通过廷试,即入官考试。根据廷试考验的不同等级,授予不同官职。李方在学部考试被录取之后,被授予法政科进士出身;廷试之后,根据他所学的法律专业,被分配到大理院,曾做过大理院推理,与其专业是相符合的。 

  谁的“庚戌法政科进士”牌? 

  查证这个问题,并非大海里捞针,只要查找1910年(庚戌年)学部考试情况,结合其他实物和资料,仔细研究,还是不难查实的。 

  1910年(庚戌年)第六届留学毕业生考试共录取450名,其中留学国别分别为:日本413名,美国22名,英国8名,德国2名,法国2名,比利时2名,国名不详1名。参照“外务部英股行走”牌,可以确定“庚戌法政科进士”牌的拥有者应是来自留学英国的毕业生。因为外务部是晚清负责外交事务的中央机构。从1906年开始,外务部增设承参厅,分设英、日、法、德俄、秘书、机要六股,负责拟订审议有关部务的法令章程等事宜。当时能被派遣到外务部承参厅英股工作,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英文水平特别优秀和通晓中外法律。据此,笔者锁定在八名被录取的留英毕业生中查找,就有可能得出合理的答案。 

  从以上八名留英毕业生授予出身的情况来看,授予法政科进士出身的只有刁作谦和罗忠诒,那么,这块“庚戌法政科进士”牌究竟是谁的,这只能从刁作谦和罗忠诒两人之间择其一。如何定夺?方法有二:一是找物件的出处,即牌匾的源头出自何处。如果牌匾出自广东刁作谦的家乡,或者罗忠诒的家乡福建,都好断定。但人是活的,物是死的,物由人支配,即使是从福建运至北京,也很难判断这些牌匾一定是罗忠诒所立。因为从刁作谦的家乡广东运到福建,在物流发达的现代都市里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因此,只能是靠第二种方法,即考证刁罗两氏的履历。刁作谦和罗忠诒两人在清末民初都是中国外交界的名人,刁氏比罗氏大七岁,在外交界的资历和声望比罗忠诒要高得多。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刁作谦已是中国著名的外交活动家,曾出席华盛顿会议,并担任中国代表团秘书长,也曾代表中国驻英国、古巴,还曾任巴拿马特命全权公使等等。为什么在刁作谦身上有这么多耀眼的光环?这是因为他刚踏入社会时起点就高。他在英国剑桥大学留学期间,学业优秀,英语成绩最佳。当他获取文学学士及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就在英国任律师。1908年,他再获剑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旋即担任中国留学生监督的秘书和监督。1910年归国后,应学部留学生考试,他被授予法政科进士出身,经过第三届廷试,授翰林院编修后,派遣外务部英股担任行走。而罗忠诒在剑桥大学毕业较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后归国参加学部考试,虽授法政科进士出身,但从未进入清政府外务部任职,更谈不上担任“英股行走”一职。因为罗氏在剑桥只获经济学硕士学位,与刁氏获取文学学士和法学博士双学位相比,无论在英语或法律知识层面上,都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在当时,能有条件踏进外务部英股担任行走的,只能是刁作谦,不可能是罗忠诒。事实上,翻开罗忠诒的履历,他进入中国政府负责外交事务的中央机构最早是在民国之初,曾任北京政府外交部机要科员。由此可见,“庚戌法政科进士”牌为刁作谦所立,应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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