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化的时代,诗安在?

娱乐化的时代,诗安在?

作者:郑思明第328(2012/06/20)期

 
拜伦


 
雪莱


 
华兹华斯


 
济慈


 “人首先是一种美学的生物,其次才是伦理的生物。因此,艺术,特别是文学,并非人类发展的副产品,而恰恰相反。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是我们有别于动物王国的其他代表,那便是语言,也就是文学,其中包括诗歌,诗歌作为语言的最高形式,说句唐突一点的话,它就是我们这一种类的目标。”


  我们不必,也不可违逆历史潮流,但我们需要在娱乐化的时代保持一种自律和清醒,给被边缘化了的文学开拓更广阔一点的空间,以刺激越来越麻木的思想和情感。 

清晨,你可会领略“宿鸟动前林,晨光上东屋”的静雅?黄昏,你可曾羡慕“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浪漫?初春,你可懂得欣赏“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的美丽?严冬,你可怀有“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希冀?表达爱情,你可曾忆起“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千古绝唱?说到离别,你能否体会“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寸断肝肠? 

  也许你要说,“这样的人岂不是老古董或是神经质?”的确,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已经把诗歌排除在我们的心扉之外,诗歌似乎离我们越来越遥远、越来越不切实际。其实,早在一百多年前,黑格尔就发出了令人震惊的预言:“艺术终结了”(《美学》)。不过,黑格尔所说的艺术终结并不是完全否定艺术,而是认为艺术已不再像古典时期那样,在人们心目中占据至关重要的位置,他认为,艺术应该让位于哲学。黑格尔作出了艺术、宗教、哲学三阶段的预言。之后,阿多诺、丹托、德里达、希利斯·米勒等人也相继讨论了艺术终结的问题。阿多诺认为工具理性和现代技术的强制同一性生产了“顺从的”大众艺术,也即麻醉人的艺术,艺术的自律性、批判性和本真独特性遭到破坏,艺术已丧失其个人性特征,艺术作品可以由机器大量复制,成了廉价的商品(《美学理论》、《启蒙辩证法》);丹托从后现代的立场表明:在当代,艺术品和日常物品之间的界限被打破,“美”已不再是艺术的本质规定,艺术不再拥有确定的标准,一切皆可为艺术,人人皆可为艺术家(《艺术的终结》);希利斯·米勒则借德里达的话阐述了电子媒介时代文学将要面临的“悲惨”命运:“……在特定的电信技术王国中,整个的所谓文学的时代将不复存在。”(《全球时代的文学研究还会继续存在吗?》)的确,在当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艺术形式,特别是文学,越来越被新兴的影像艺术所代替,典型的就是电影、电视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它们以其图文并茂、生动有趣的形式占据了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休闲时间,我们无暇或懒得去关注文字那呆板的形象。不过,文学艺术被打入冷宫,既有外因也有内因,外因是工具理性和现代科学技术,内因则是人们自己的选择,是人主动放弃了文学。一位中国诗人曾指出,“不是艺术抛弃了大众,而是大众抛弃了艺术。” 

  人们主动放弃文学艺术有很多冠冕堂皇的借口。有人说:文学解决不了生活问题,人们整天忙得晕头转向,哪有闲心读文学,文学(特别是诗歌)只是有闲阶级的游戏罢了。这一点颇值得商榷,过去,文学艺术(主要指文字之后的书面文学)的确是王公贵族以及有闲阶级的专属。不过,随着社会财富的日益丰富,人们有了更多的休闲时间,从单休到双休,再到各种节假日,人们的自由支配时间逐渐增多,可是,我们却并没有玩起有闲阶级玩弄的“文字”游戏,而是沉浸在电视、电脑为我们营造的五彩斑斓但又有些虚幻的世界里。电视、网络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主要手段,它们以刺激感官愉悦的广告、花边新闻、畅销读物、低俗小说以及骇人听闻的奇闻异事,来吸引、填充和麻痹人们那越来越不善于和不乐于思考的脑细胞,似乎人们正在走向《美丽新世界》和《娱乐至死》两部书为我们所描述的麻醉世界。当然,我们不能全盘否定电视、电脑等科技产品的作用,它们带给人类极大的方便,也提供了无穷的乐趣。我们不必,也不可违逆历史潮流,但我们需要在娱乐化的时代保持一种自律和清醒,给被边缘化了的文学开拓更广阔一点的空间,以刺激越来越麻木的思想和情感。 

  当代人不读诗至少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诗歌很难,很高雅,读不懂!”于是就不再难为自己,干脆不读诗。毕竟,影像比文字带给人更直接的感官享乐,而且不需要人们付出太多的思考和努力。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中指出:“有声电影远远超过了幻想的戏剧,对观众来说,它没有留下任何想象和思考的空间。”阿诺德·豪泽尔认为:“电影可以说是一种适合大众需要的、无需花多大力气的娱乐媒介。因此,人们称电影为‘给那些没有阅读能力的人阅读的关于生活的连环图画’。”“电视对于书籍,甚至对于戏剧、电影和广播的胜利,可以说是思想的懒惰对于勤快的胜利。”(《艺术社会学》)在波兹曼看来:电视是一种适合于表现具体片段的媒介,它对现实世界的描述缺乏语境、支离破碎,与我们的生活缺少关联,更谈不上逻辑性和连贯性;电视画面以其直观的形式,使得人们不用去思考,而且其瞬间即逝、快速变化的事件和场景也容不得人们思考(《娱乐至死》)。长期和过度看电视的人,他的注意力和思考能力都会下降。渐渐的,我们将既不会思考,也不会表达,更不会批判。 

  丰富多彩的人类文明,都是结在语言文字这颗大树上的累累硕果,诗歌是语言和思想的精华。诗歌之美的获得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语言的媒介,经由思维和想象的过程而获得的。 

  上面谈到的现象正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现在的我们越来越沦为消费的俘虏、娱乐的奴隶,仿佛拼命工作、疯狂消费与享乐成了人们生活的全部。但这是工具理性和消费主义对人性的侵蚀和异化,不是人之存在的根本。那么什么才是人之存在的根本呢?约瑟夫·布罗茨基在1987年的诺贝尔奖受奖演说中讲道:“就人类学的意义而言,我再重复一遍,人首先是一种美学的生物,其次才是伦理的生物。因此,艺术,特别是文学,并非人类发展的副产品,而恰恰相反。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是我们有别于动物王国的其他代表,那便是语言,也就是文学,其中包括诗歌,诗歌作为语言的最高形式,说句唐突一点的话,它就是我们这一种类的目标。”朱光潜先生在《文学与人生》一文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说:“人之所以为人,不只因为他有情感思想,尤在他能以语言文字表现情感思想。试假想人类根本没有语言文字,像牛羊犬马一样,人类能否有那样光华灿烂的文化?文化可以说大半是语言文字的产品。”丰富多彩的人类文明,都是结在语言文字这颗大树上的累累硕果,诗歌是语言和思想的精华,不读诗,人类的这些精华将会逐渐消失殆尽。在对抗现代科技对人性的侵蚀和异化方面,在带给人智慧和审美体验方面,诗歌有着先天的特质和使命。早在古罗马时代,贺拉斯就曾指出:“诗人的愿望应该是给人益处和乐趣,他写的东西应该给人以快乐,同时对生活有帮助”,诗歌“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爱,才能符合众望”。 

  他的这一观点被后来的很多诗人和哲学家认可,如希德尼、朗杰努斯、狄德罗、莱辛、雪莱等等。希德尼说,“诗的目的是为了导致德行,教导人们从善。”雪莱认为:诗人是“真和美的导师,……是未经正式承认的世界立法者”。陀思妥耶夫斯基说:“艺术拯救世界。”阿诺德说:“诗歌拯救我们。”不论诗歌是否承担起其拯救的职能,但其在塑造高尚的人性上的作用,从未有人怀疑和否定。T. S. 艾略特说得好:“诗歌时刻都在执行着类似传递关于新经验的信息,或者阐述已知经验,或者表达我们用言辞难于表达的那种感受的这样一类职能。因此诗歌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并磨炼我们认识周围世界的本领。绝不能忽视诗歌在我们所有人的生活中,在社会生活中,也起着特殊的作用。” 

  作为一种寓教于乐的方式,诗虽与音乐、舞蹈、绘画等艺术有着相似的美感特质,或以节奏给人以美的听觉享受,或以意象给人以美的视觉盛宴。但诗与乐和画,以及后来的多媒体带给大家的音、视、像合一的娱乐方式有一个很大的不同,那就是,诗歌之美的获得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语言的媒介,经由思维和想象的过程而获得的。这首先需要人们对语言的敏感,对语言的熟练掌握,其次是知识的积累。思考是人的本质,表现情感思想是人的根本需要,而语言是表现情感的直接媒介,英国诗人W. H. 奥登甚至说:“诗人就是语言赖以生存的人。”中国古代历来有“诗传情、诗言志”之说,可是,这如何传、如何言的技巧并不是人人都掌握的好的。诗歌即可以训练人们更好地使用语言,更好地传达情感。诗人最善于寓情于景,托物言志,化抽象为具体,而不是直来直去,抽象说教,枯燥乏味。 

  诗歌把语言的音乐性和图画性发挥到完美的境地,它通过优美的画面,朗朗上口的节奏,向人们传情达意,真正做到了寓教于乐。在当代,诗之所以必要,原因或许就在于此。优秀的诗人必是有情趣的人,而且是语言大师,他们能从平常人们熟视无睹的平淡中发现新奇,并生动地表现出来。对此,朱光潜先生曾有一段精辟的描述: 

  我们一般人对于本来在那里的新鲜有趣的东西不容易“见”着。这是什么缘故呢?不能“见”必有所蔽。我们通常把自己囿在习惯所画成的狭小圈套里,让它把眼界“蔽”着,使我们对它以外的世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比如我们如果囿于饮食男女,饮食男女以外的事物就见不着;囿于奔走钻营,奔走钻营以外的事就见不着。诗人和艺术家所以超过我们一般人者就在情感比较真挚,感觉比较敏锐,观察比较深刻,想象比较丰富。我们“见”不着的他们“见”得着,并且他们“见”得到就说得出,我们本来“见”不着的他们“见”着说出来了,就使我们也可以“见”着。像一位英国诗人所说的,他们“借他们的眼睛给我们看”。 

  这段话可谓讲得鞭辟入里,我们寻常人缺乏的就是诗人的敏感和表达能力。比如,我们很多人去过杭州西湖,但大多只会感叹一声,“西湖真美呀!”抽象至极。相反,如果用苏东坡的诗来描述,则是韵味十足:“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他把西湖晴天和雨天的美都表现得恰到好处,读完之后,我们会在脑海中形成三幅绝美的画面:碧日掩映下的西湖,山雨空蒙中的西湖,美人西施。这样一来,西湖之美便立觉可感可触了。清晨,各种不知名的鸟儿常在枝头鸣叫,我们却往往听而不闻,而雪莱则这样动情地描写云雀,将其称为“欢快的精灵”:你“从天堂或天堂的邻近,/以酣畅淋漓的乐音,/不事雕琢的艺术,倾吐着你的衷心。”云雀从地面一跃而上,“像一片烈火的轻云”,“掠过蔚蓝的天心,/永远是歌唱着飞翔,飞翔着歌唱。”(江枫 译)在诗中,诗人表达了对云雀的无限赞美之情,他渴望成为云雀,希望能像它那样酣畅淋漓地歌唱,无拘无束地飞翔,并且把自己参悟到的美妙真谛传递给大众,“直到普天下的同情/都被未曾留意过的希望和忧虑唤醒”。伟大诗人济慈更是以敏锐的感受力和美妙生动的语言,向人们讲述着大自然的瑰丽与神奇,他不但有热情讴歌秋天的《秋颂》,更有细腻描写昆虫的《蝈蝈和蟋蟀》:“大地的歌吟永远也不会消亡:/尽管烈日下的小鸟们晒得发晕,/躲进了清凉的树荫,却有个嗓音/越重重篱笆,沿新割的草场飞扬”,这是蝈蝈在歌唱“盛夏的富丽豪华”,落寞的冬日夜晚,当一切被严霜“冻入静寂”,炉边会响起“蟋蟀的高歌”(屠岸 译)。正可谓: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对于善于发现的眼睛,生活中并不缺少美。 

  爱情作为人类最美好的情感,历来是诗歌表现的主题。几乎每个伟大的诗人,都有歌颂爱情的力作:有“情圣”之称的唐代大诗人李商隐,留下了一首首爱情绝唱,他的很多名句至今脍炙人口,像“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等等;著名词人柳永的《八声甘州》里“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李清照的“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秦观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西方诗歌里歌颂爱情的名句就更多了,比起中国含蓄委婉,甚至有些凄楚的爱情诗来,西方爱情诗则大胆奔放,坦率直白。比如彭斯的,“啊,我的爱人像朵红红的玫瑰,/六月里迎风初开;/啊,我的爱人像支甜甜的曲子,/奏得合拍又和谐。”诗人以明艳的比喻,将心爱的人儿夸赞,接着,他又向姑娘直白地表露心扉:“我的好姑娘,多么美丽的人儿!/请看我,多么深挚的爱情!/亲爱的,我永远爱你,/纵使大海干涸水流尽。”(王佐良 译)这样的感情是多么地真挚而热烈!而叶芝的《当你老了》,则以一种平静和理性的口吻,饱含深情地表达了爱的忠诚:“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袁可嘉 译)。相比之下,当下的我们确是少了太多的浪漫,当然,这一方面也是由于科技的发展缩短了空间的距离。电话、网络使得相隔万里的人可以面对面地交谈,旧时的那种离别与相思之苦被冲得很淡很淡,诗乃有情而发,情不到处很难产生诗意。不过,或许正因如此,方显诗之情真意切,这种情真意切也最值得我们玩味。 

  同样真挚的还有亲情和友情,亲情诗最著名的如孟郊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温暖的母爱,拳拳的孝心,越是玩味越是浓厚。西方诗歌里这样的亲情诗也不在少数,西奥多·罗特克在《爸爸的华尔兹》中回忆了小时候喝醉酒的父亲送他上楼睡觉的情景,一老一小踉踉跄跄,仿佛是在跳舞。“蹦喳喳不停地旋转”,“震落了厨房的锅瓢碗盘”。诗歌充满了家的温馨以及孩子对爸爸的无限依恋。父亲“在我头上敲击节拍,/手掌上干硬的泥土沾满,/华尔兹舞步中你送我上床”,字里行间透露出诗人对父亲的思念和至爱。 

  中国古诗词里面,歌颂友情的诗歌比比皆是:“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英语诗歌里歌颂友谊的诗歌也不乏精品之作,最著名的如彭斯的《友谊地久天长》,丁尼生悼念好友哈勒姆的长诗《悼念集》。此外,莎士比亚、朗费罗、普希金、纪伯伦等著名诗人都有歌颂友情的力作。我们不妨看一下朗费罗的一首关于友谊的温馨小诗《箭与歌》,诗人将看似毫不相关的“箭”与“歌”并置在一起,通过描述两者的相似之处,把抽象的友谊具体可感、形象生动地表现出来:唱出的歌像射出的箭一样,见不着踪影,但它们并没有消失。“很久以后,我找到那支箭,/插在橡树上,还不曾折断;/也找到那支歌,首尾俱全,/一直藏在朋友的心间”(杨德豫 译)。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随便哼唱一支小曲,或对朋友说句温馨的话,或传递一个善意的微笑,虽然我们不曾留意,时过境迁也会浑然忘却。但很久以后,我们却惊奇地发现,那悠扬的歌声和真挚的友情一直被朋友默默地藏在心间。这是诗人对友谊的感悟与歌颂。可如今,在这个利益当头、见利忘义的时代,真挚的友情似乎成了奢侈的字眼,我们听到太多的坑蒙拐骗事件都是发生在“朋友”之间。“朋友”二字已失去了很多原初的含义,友情不是以“情”维系,而是以“利”维系,利不在则情不在。 

  诗歌中也往往蕴含着深刻的哲理,正如济慈的《诗人颂》中所言:“流畅的诗句蕴含哲理,/金铸的历史和传说掌故/把天堂的秘密娓娓讲述。”在某种程度上,伟大的诗人确是超越时代的智者和预言家,他可以把复杂深奥的哲理融于曼妙委婉的语词中。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一诗即凝结着诗人对历史、人生和自然的思考:“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李白的《行路难》,更是以生动的笔触,慨叹了人生的曲折以及直面人生的勇气与执着:“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优秀的诗歌还具有时代使命感,向人们折射出正义和自由的光芒。英国浪漫主义时期的雪莱、拜伦等大诗人,都有着很强的社会责任感,他们的诗歌既有对不合理制度的控诉和鞭挞,又有对美好社会的向往与期盼。如雪莱的《给英国人民的歌》一诗,如贯耳的洪钟,震醒沉睡麻木的英国人,让他们意识到自己遭受剥削和迫害的命运:“英国人民啊,何必为地主而耕?……何必把那些忘恩负义的懒虫/从摇篮到坟墓都好好供奉?/吃饭,穿衣,救命,一股脑儿承担,/而他们却要榨尽你们的血汗!”诗人以气势磅礴的排比和祈使句式,鼓舞人们奋起反抗:“播种吧——但是不让暴君收;/发现财富——不准骗子占有;/制作衣袍——不许懒汉们穿;锻造武器——为了自卫握在手!”(穆旦 译)另一位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拜伦在《本国既没有自由可争取》一诗中,则表达了诗人为自由和正义而献身的豪情壮志:“本国既没有自由可争取,/为邻国的自由战斗!”“为人类造福是豪侠业绩,/报答常同样隆重;/为自由而战吧,在哪儿都可以!/饮弹,绞死,或受封!”(杨德豫 译)句句铿锵有力,透着无比的坚定与豪气。车尼尔雪夫斯基和杜勃罗留波夫认为:“为自由而战吧,在哪儿都可以!”这行诗代表着拜伦一生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读诗的功用不仅在消愁解闷,不仅是替有闲阶级添一件奢侈;它在使人到处都可以觉到人生世相新鲜有趣,到处可以吸收维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 

  我们不一定人人拥有诗人的敏感和才气,但是既然诗人“借他们的眼睛给我们看”,我们就得利用好,借用他们的眼睛去观察世界,思考人生,了解自己,滋养自己。特别是在消费和享乐主导下的娱乐化时代,我们更要学会培养情趣和领略情趣,而诗歌最利于培养情趣。我们首先要多读诗,提高自己的欣赏能力,其实欣赏也是创作的过程,需要欣赏者具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和语言能力。朱光潜说:“每个人所能领略到的境界都是性格、情趣和经验的返照,而性格、情趣和经验是彼此不同的,所以无论是欣赏自然风景或是读诗,个人在对象(object)中取得(take)多少,就看他在自我(subject-ego)中能够付与(give)多少,无所付与便不能有所取得。”欣赏力的高下,欣赏时能够给与多少,与个人的平时修养和训练有很大关系。人们所说的“诗高雅,诗很难”,原因就在于此。越是不读诗,就越难领会诗之美。诗歌语言最讲究含蓄,最讲究一词多义,读诗既可以检验和提高我们的语言水平,又可以培养我们的情趣,不读诗是偷懒的表现。在读诗的同时,我们最好也尝试着写诗,就当自娱自乐,生活有了诗的参与,才会更有情趣。 

  当然,有了读诗的意识,还要有读诗的心境。华兹华斯说:“诗是宁静中回忆起的情绪。”也即是说,诗人有了情绪,还需要内心在宁静中对其玩味、思考,进而把这种情感融于语词,通过意象、韵律的综合作用把情感发之于外。同样,欣赏诗歌也是如此,读者要在宁静的心境中玩味语词,展开想象,体会诗人为我们传达的那份情愫。纪伯伦在《沙与沫》中写道,“如果你嘴里含满了食物,你怎能歌唱呢?/如果你手里握满金钱,你怎能举起祝福之手呢?”只有我们抛开(哪怕是暂时抛开)世俗的羁绊和无止境的欲求,才能求得“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内在闲适,也才能达到“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洒脱与超然。在闲暇之余,何妨关掉电视,走入大自然,拿出一本诗集,在清风暖阳里展开遐想,体味天人合一的妙境;或者坐在书桌旁,沏上一杯香茶,翻开墨香的扉页,与诗人先哲来一次倾心的交谈;或者在嘈杂的地铁上,在通勤的班车上,默默吟诵一首喜欢的诗歌,你将会在嘈杂与烦躁中获得一份独有的安宁! 

  外研社近期正在推出一套《英诗经典名家名译》丛书,其中包括《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布莱克诗选》、《彭斯诗选》、《华兹华斯诗选》、《拜伦诗选》、《雪莱诗选》、《济慈诗选》、《叶芝诗选》、《狄金森诗选》、《纪伯伦诗选》、《弗罗斯特诗选》。这套丛书选取了英诗中最经典的诗人诗篇,并选用了国内广受好评的经典译本,比如袁可嘉、穆旦、王佐良、冰心、屠岸、江枫、杨德豫等诗人学者的译作,以中英双语对照的形式呈现给读者。在真正阅读诗歌的群体日渐萎缩的年代,这套诗集的出版,能为读者提供一个严谨、精致,同时又充满诗歌之美的读本,从而推动经典诗歌与英语文学的传播。 

  最后,让我们引用朱光潜先生的一段话来结束本文,他说: 

  诗的疆土是开发不尽的。因为宇宙生命时时刻刻在变动进展中,这种变动进展的过程中每一时每一境都是个别的,新鲜的,有趣的。·····诗人和艺术家的眼睛是点铁成金的眼睛。生命生生不息,他们的发现也生生不息。如果生命有末日,诗才会有末日。到了生命的末日,我们自无容顾虑到诗是否还存在。但是有生命而无诗的人虽未到诗的末日,实在是早已到生命的末日了,那真是一件最可悲哀的事。“哀莫大于心死”,所谓“心死”就是对于人生世相失去解悟和留恋,就是对于诗毫无兴趣。读诗的功用不仅在消愁解闷,不仅是替有闲阶级添一件奢侈;它在使人到处都可以觉到人生世相新鲜有趣,到处可以吸收维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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