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印度和古中国传说中的机器鸟与机器人

老马的风采

作者:徐国琦第336(2012/10/24)期

 
罗德里克·麦克法夸尔(Roderick Lemonde MacFarquhar)



  老马者,Roderick Lemonde MacFarquhar也,美国哈佛大学知名中国问题专家,尤以中国“文化大革命”及其起源史研究驰名天下。其中文名为马若德,当年我们几个做助教的中国学生在背后咸以老马呼之。不知之者尚以为我们在说一个地道中国学者,谁知老马实乃出身英国贵族家庭的一人高马大之洋人。 

  2012年9月初,毕业于哈佛大学政府系的裴敏欣先生突来电子邮件,称今年10月老马的“文革”起源三部曲中文版在香港全部出齐,香港中文大学借机举行庆祝大会,老马本人也将于今年10月29日在香港中文大学发表正式演讲。裴兄以学长之尊召集老马天下弟子及友人届时到香港一聚,为老马捧场及祝贺。我不敢自称为老马的正式学生,因为我在哈佛时属于历史系,也从未为学分上过老马的课。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我受惠于老马的教诲不比老马的正式学生少,也许还要更多。老马对我有大恩大德。先哲云,有事弟子服其劳。我理应响应裴兄的召唤,为老马的至高学术贡献,为老马的光临香港,略尽微薄之力。再说,我目前正在香港大学任教,属于地主之列,为老马的光临,更应尽地主之谊。但遗憾的是,我不能出席10月29日庆典,因为届时我身在都柏林,由于诸多提前做好的安排,无法离开,实在分身乏术。只好请老马原谅我的缺席。并请裴兄代读这篇不伦不类的文字,聊记老马对一个开始时素昧平生的中国学生的恩典及教诲。 

  记得应该是1994年暑假,我的四年哈佛奖学金即将到期,得为稻粱谋了。最好的出路就是寻找助教的位置。虽然过去从未直接同老马打过交道,但早已风闻老马的“文革”史在哈佛可是一门极受本科生欢迎的课,所以要雇的助教应该多。情急之下,就冒昧给老马写了一封电子信申请当其助教的工作。老马很快就答复,我得到了这份工作。从1994年起到1999年我从哈佛毕业,我几乎每年都给老马做助教,乃至为“比较革命”这一高级选修课的唯一助教。该课无疑是老马精心准备的课程,比较中、俄、古巴、越南四国共产革命的异同。阅读量大,极具挑战。大概只有不到30个学生选修了此课。这门课对老师是吃力不讨好,对学生是学分难拿。好像老马教了一次此课后,从此就不再教了。我的大泼冷水及经常打学生小报告似乎也起了一些作用。中国有句古话称“对牛弹琴”,聪明如哈佛本科生者,有时也让人有朽木不可雕之叹。对教书育人一片赤诚的老马一定感到有点失落吧。 

  为老马教书,在经济上解决了燃眉之急,使我无后顾之忧。因为老马的“文革”一课极其叫座,无疑成为我的铁饭碗。只要我一日不从哈佛毕业,我就吃定它了。在哈佛写博士论文那几年,我好像很适合做助教,乐此不疲,自我感觉也做得很好。除成为老马的御用助教外,我还教过柯伟林、包弼德的“中国通史”、Ernest May的“越南战争”等哈佛核心课程。哈佛当时规定Teaching Fellow 一学期最多不超过4钟点,即每星期不能超过4小时的授课时间。我有一年似乎特别抢手,在答应东亚系Tutor一职后(好像属于一个钟点的工作,实际上指导一位本科生的一篇有关中美关系史的毕业论文),又接受了4个钟点的授课量。结果,这门Tutor的工作在经济上等于白做了,因为超过了工作量。但我当时明知是尽义务,还是不辞其劳,也就没有受哈佛剥削的愤怒之感。 

  在老马那里,我不仅得到我来美国后的第一份教职,避免了“中国人在纽约”的那种困境,更重要的是我学到了如何“教”“学”。老马是天才教师。作为他的助教,我们不仅要参加他所有的大课,然后教自己的小班,更有机会一周一次与他共进工作午餐,听他无私分享教书的真经及如何让学生对自己的课真正感兴趣。当然,老马不仅是天才教师,更重要的是他具有许多一般人所没有的特质。老马曾经是BBC电视台的新闻主播,也曾经担任英国国会议员。他风流倜傥,能言善辩。这些都是一般人所缺乏的,我也只能心向往之。但我从老马处还是学得了不少真经。让我终身受教的是,教师在教学时还要利用想象力量。今年在美国共和党提名总统候选人大会上,好莱坞影星Clint Eastwood表演了把空椅子当做Obama总统的模拟对话及辩论。老马在教学中多次用过这一招数。个人认为他的表演才华至少在此点上远远超过Eastwood。老马尽管是天才教师,课也教得滚瓜烂熟,但每次上课前他实际上都要精心准备一番。记得有一天上课前,不知有什么急事我要到老马办公室找他,没有预约。到他办公室门前时,我听到老马在里面大声预演他当天要上的课。难怪上课时老马从不看讲稿,但丝丝入扣,恰到好处。原来功夫尽在用心。有大师如老马为榜样,我在自己也真正始为人师时,时常不敢懈怠。我从老马处不仅学到了“教”“学”的几本真经,更重要的是学到了对教学的认真态度。如果我今天能成为一个称职的教师的话,老马是“功不可没”的。要知道,我虽然在哈佛之前曾在南开大学当了几年教师,但因属研究所编制,实际上毫无教学经验。能一出道就有老马这样的名师倾囊相授,真是三生有幸的事! 

  杜甫诗云,“古来存老马,不必取长途”,取“老马识途”之意。我之所以在此文一再称老马而不是马老师或马教授,不仅因为其亲切,真实表达老马对其中国学生的真情,更重要的还是因为这“老马识途”的掌故。老马对我来说真正是一位识途老马。为他教了几年书,我不仅把他当成我的“mentor”,更当成我的朋友,能真诚指点迷津的“诤友”。记得1999年,我在大女儿的指示下,决定提交博士论文,从哈佛毕业。我的女儿当时8岁,有一次她对我说,不想将来对她的朋友说她爸爸20世纪到哈佛做学生,到21世纪才毕业。实际上当时哈佛历史系平均拿博士学位的时间至少10年,我1991年报道,到1999年才“八年抗战”而已。此外,我自1994年为老马开始做助教起,一直助教聘书不断,为哈佛几位大师级教授做助教,财源滚滚(好笑的是,我1999年告别学生身份时,口袋里有几万美元存款,等正式工作后,还是美国一个很好的私立学院的所谓“讲座”教席,薪水不算低,但因购房、购两部车及三个孩子的与日俱增的开销,经济地位却开始直线下降,最终成为银行的欠款户,好像“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加上学生身份可以享受哈佛世界一流图书馆及讲座,我当时真的是乐不思蜀,毫无必须马上毕业的压力。但孩子的忧虑也是有道理的。所以我终于在跨入21世纪前的1999年告别了哈佛的学生生涯。要毕业,就要找工作。当然找老马问前程。老马说,你有三个选择:做学问,赚钱,还是要呼风唤雨做官。做学问,老实呆在美国;要赚钱,到香港教书,因为香港的薪水高;要想吆三喝四,回中国,在那里有做官的可能。老马之识途,由此可见一斑。得到老马的“三句真言”后,我在美国“教书育人”十年,2009年来到香港大学任教,把老马的两个指示都实现了。但要做到他的第三选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在中国大陆我真的有点“水土不服”了。老马甚至还指导我如何做父母。记得2008年我重回哈佛,这次不是做学生,而是出任瑞德克利夫高级研究院的研究员。研究院非常大方,愿意出搬家费。但我当时还是只身就任。老马问为何不把孩子们一起带来。我答曰,孩子不愿离开老地方,因为他们的朋友都在那儿。老马马上一本正经地教训说,对孩子还是要强迫的,他们的适应能力其实非常强,搬家这种事根本不会影响他们的。去年在香港时打算搬一次家,同孩子们商量时他们一致反对。我立即想起老马的民主集中制的告诫,决计搬。老马实在英明,孩子很快更喜欢新的住所。 

  鲁迅在他的《藤野先生》一文里写道,“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有时我常常想,他的对于我的热心的希望,不倦的教诲,小而言之,是为中国,……大而言之,是为学术。”老马就是我的藤野先生。衷心希望老马老骥伏枥,继续为中国学术、学子的不断成长,为东西方中国研究的不断进步,奋蹄扬鞭,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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