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吞枣”,不如“食莲”

与其“吞枣”,不如“食莲”

作者:张和龙第409(2016/04/06)期

英国现代作家毛姆(WilliamSomersetMaugham,1874—1965)素有“故事圣手”之美誉。他写过一个著名的短篇,名字叫“TheLotusEater”,直译过来就是“食莲人”“食莲者”。在这个故事中,意大利的卡普里岛被营造成了现代都市人的“世外桃源”:一个英国人辞去伦敦某银行经理的工作,来到风光旖旎的小岛上赋闲而居,过着寄情山水、悠然自得的“另类”生活,但却未能安享晚年,最后凄惨而死。从主题上看,这个短篇与他的长篇《月亮和六便士》(TheMoonandSixpence)一样,都隐含着对现代性的深刻思考。在现代英语中,“lotus-eater”意为“贪图安逸的人”,但主人公所追求的“优哉游哉”并不只是游手好闲的同义词。毛姆是以劳碌—悠闲的二元对立方式,来审视现代人的生存境遇,以及某种充满诱惑但却注定了要失败的乌托邦理念。 

  这里谈一谈篇名“TheLotusEater”的翻译。 

  “lotus-eater”典出《荷马史诗·奥德赛》。英雄奥德修斯在归乡途中来到北非某岛,发现岛民们以“lotos”为食,整日无忧无虑。他的部下吃了这“忘忧物”后,“即忘故乡,不复思归”,最后被下令强行带走。“lotus-eater”的中译名已经有很多,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将“lotus”(或“lotos”)译为“莲”,如“食莲人”“食莲者”“吃莲花的人”。这一类译法历史最为悠久,但时有争议,被质疑为不“忠”、不“信”。第二类摒弃“莲”的意象,奉“枣子说”为圭臬,译为“食落拓枣的人”、“食落拓枣者”,如名闻遐迩的《英汉大词典》、陈中梅翻译的《奥德赛》等。第三类索性抛开“莲”、“枣”意象,意译为“吃忘忧果的人”“吞食魔果的人”,或音义结合将“lotos”译为“萎陀果”“洛托斯花”等。笔者在翻译《毛姆经典短篇集》时,曾想音义结合,炮制一个新译“落拓客”,但斟酌再三后,觉得“莲”的意象无论如何都应该保留,于是因循成例,译作“食莲者”。 

  民国时期,曾虚白与周作人曾对中译名“食莲”是否妥当有过讨论。几年前,陆谷孙先生写过一篇文章,叫《“食莲”还是“吞枣”》,董桥先生以《卡普里之恋》一文回应。两位饱学之士对毛姆短篇的不同译名或详加辨析,或委婉商榷。笔者赞同董桥先生的看法,即“食莲人”比“食落拓枣的人”“吞食魔果的人”更加漂亮,在音节上也与原文更加呼应,更加亲近。西方文学中的“lo⁃tos”或有“魔枣”“魔果”之义,但在中文语境中,与其生硬绕弯地译成“吞枣”、“吃果”,还不如化繁为简,直截了当,译为“食莲”。窃以为,中译名“食莲”不仅“达”、“美”兼具,而且并未失“忠”、失“信”。 

  荷马史诗中的“lotos”究竟系何种植物,实在难以考证。即使被考据出来是某种致瘾、致幻的枣类果实,但是与史诗中“知足忘忧”的花果意象不可同日而语。文学虚构来源于生活,但并不等同于生活。也许,荷马笔下的“lotos”参照了古希腊鼠李科的植物“枣莲”(ziziphuslotus),但它仍然只是虚构与夸张的产物。世界上并不存在某种叫“忘忧莲”的花果——服食后,能让人忘却烦恼,乐不思蜀——它只存在于古希腊的神话故事中。我们无需对之进行植物学上的繁琐考证,正如我们无需从人种学的角度来考证“塞壬女妖”一样。它与什么“后悔药”“长生果”“不老泉”“忘川水”等意象的出炉何其相似乃尔!这些药啊果啊,泉啊水啊,我们从来都不会从医药学、植物学或地质学层面加以考证的。 

  在汉语中,“莲花”有很多别名,文化底蕴深厚,网上稍加检索,就能找到二十几种之多,此处不一一列举。然而另一方面,中文“莲”字却又不仅仅限于水生草本植物“睡莲”或“水百合”。很多与“莲”不同种属、不同门类的花果草木都被冠上了“莲”的名号,如雪莲、榴莲、旱莲、木莲、苦莲、石莲、抱树莲、莲雾、火莲果、铁线莲等。因此,《荷马史诗》中的“lotos”——某种具有“忘忧”功能的奇花异果,如果以“莲”字来直译,何必机械狭隘地理解成我们常见的莲花或莲蓬子呢? 

  从“lotus-eater”的翻译史来看,“食莲”的译法已广受认同。从曾虚白《英国文学ABC》中的“食莲花者”,到汉译《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的“食莲者”,从台湾某剧团改编自《奥德赛》的话剧《食莲者》,到当代比利时诗人卓根布鲁特(Ger⁃mainDroogenbroodt)的汉译诗歌《食莲者》,全都是轻便简洁、浅显明了的直译。数十年来,“食莲”话语实践表明,汉语中“莲”的意象可不必限于“江南可采莲”“灼灼芙蕖出绿波”“出淤泥而不染”等“爱莲”文化层面,“食莲”一词也无需止于黄庭坚的诗歌《赣上食莲有感》的单一美学维度。 

  从跨文化传播的角度来看,将史诗中的某岛居民称为“食莲族”,将丁尼生的名诗“TheLotus-eater”译为《食莲人之歌》,以及保留毛姆短篇题名中的“食莲”意象,可以充分展示汉语言文化长于吸纳外来文化的开放与包容。“食莲”意象的引入,能有效扩展中文“莲”字的文化内涵,对丰富中国语言文化的表现力不无裨益。古词新义,或旧瓶新酒,在中外文化交流中是一个普遍现象。想象一下,现代汉语中的“政治”“经济”“科学”“社会主义”“革命”等数不胜数的词汇,可都是由日文汉字而来的“外来词”,其内涵和外延与古汉语中的原义已大不相同了。 

  由是观之,“食莲”反倒是平中见奇、拙里藏巧之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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