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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商业广告”污染“教材净土”

作者:郝雪梅第455(2018/05/16)期

教育部5月7日印发《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正在进行修订的中小学教材使用作出规定,同时要求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不知从何时起,商业广告就席卷进了教材里。数学书、语文书、历史书、英语书,甚至就连教辅书,都有商业广告的身影。有的是教辅书籍的推广,有的是教育软件的销售,还不忘留下自己的二维码。


  “教材广告”争议已久。有的出版社认为,刊登广告,并没有占用“书籍本身纸张”,而是增加了页码,也就意味着没有侵害学生权益。有的出版社认为,虽然是商业广告,但其属性还是“为了孩子”,推荐的都是“学习用的”,不是学习之外的广告。


  这些说法看着挺有道理,而实际上也问题多多。教材是个严肃的事情,不容商业广告侵袭。出版社虽然增加了“广告页码”,并没有占用“教材页码”,可是要知道的是,教材是一方净土,就应该维护这片净土的纯净。当教材上存在商业广告的时候,就让教材的纯净失去了不少。


  而且,“教材广告”也有垃圾短信嫌疑。垃圾信息的属性是,在没有经过手机用户允许的情况下,就进行了暴力发送。这个时候,不管短信是正规的信息,还是骗人的广告,都是不能允许的。是不是接受短信,手机用户有选择权。道理是一样的,在教材上印刷广告,和让人烦恼的垃圾短息属性相同,都没有经过用户同意就暴力“发送”了。“我的教材”岂能让出版社做主?


  还有一个问题是,教育部门提倡“减轻学生负担”,不提倡无边无界学习。这些被印刷到教材上的教辅书籍广告等等,就不符合“减轻学生负担”的教育理念。退一万步说,即使孩子需要教辅书籍、学习软件,那也是市场竞争的行为。允许一些商家将广告做到教材里,打破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广告进教材”,本身就是唯利是图的呈现,污浊了教材这方净土。再说了,“广告进教材”,这笔收入到底进了谁的腰包?就像“电梯广告收入”应该属于全体业主一样,“教材广告收入”是不是也该属于全体孩子呢?


  “中小学教材不得夹带商业广告”是本位回归,我们就是要拿出查处垃圾短信的力度查处“教材广告”。孩子不是牟利的工具,唯利是图的眼珠子,就别打孩子的主意了。江苏省徐州市 郝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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