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仆救主”情节折射出的中西文化差异

“义仆救主”情节折射出的中西文化差异

作者:张晶鑫第336(2012/10/24)期

 
《艾凡赫》英文版书影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无论从何种角度去鉴赏,李白的五言古风《侠客行》都堪称诗中上品,其笔下信陵君两门客侯赢和朱亥“士为知己者死”的高尚情怀令每一位读者实难忘怀。数百年后,一种将亦真亦幻的历史事件和英雄人物相结合的历史传奇小说在中国和欧美等地相继应运而生,使《侠客行》中快意恩仇的江湖、义薄云天的英雄和烈酒互酬、生死相托的友情得以延续。它们虽算不得文学中的上品,却曾一度赢得读者前所未有的好评。可惜的是,至今为止研究者的目光多集中于那些侠骨丹心的主人公身上,仆人,尤其是“义仆”这一群体似乎鲜为人关注。 

  若考证“仆人”一词来历,在中国可追溯到《左传·昭公七年》,文中将“仆”解释为奴隶的一个等级,位列第九。《说文解字》则将“仆”定义为:“给事者,从人从笑,奖亦声,蒲沃切,三部,凡奖之属皆从奖,仆,古文人臣。”在英文中,“仆人”一词通常用“servant”表示,意为“Person who works in sb else’s household for wages, and often for food and lodging”,有时也指忠心耿耿的雇员、旧时的奴仆以及神职工作者。而本文中所讨论的义仆形象并不包括古代忠君的贤臣和神职工作者,主要指那些忠心服侍尊者、在家庭中做杂事的人,古时也作“仆从”或“仆役”,同《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大体相近。尤为可贵的是,这些人虽出身低微,却拥有高洁的品格、非凡的勇气、强烈的自我牺牲精神以及对主人的绝对忠诚。往往在关键时刻,他们将个人生死荣辱置之度外,救身陷险境的主人于危难之中,使其原本微弱的生命之火迸发出耀目之光。 

  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文学中,“义仆救主”这一情节均表现出对忠诚品质和侠义精神的追求和向往,堪称一种超越时空和民族的共同文学主题。不过,若仔细品读起来,中西两地的“义仆救主”情节虽然故事脉络大体相近,但在内涵上仍存在些许差异,从而呈现出中西方不同的文化风貌。 

  崇文与尚武 

  若从“救主过程”开始探究,我们不难看出中国义仆在其间表现更多的是“智”,而西方义仆表现更多的则是“勇”,从而体现出中西两地“崇文”和“尚武”的不同文化传统。 

  中国乃农耕民族,向往稳定而平静的生活,提倡儒学,讲究中庸之道,历来重视文治,讲究加强个人的学识与修养。故而,中国所宣扬的是一种崇文的英雄主义,其心目中的英雄不一定武功盖世,但一定要文雅睿智。这种崇文传统反映到文学创作上,再配合明清两代呼唤英雄和道德的特殊时代氛围,一批聪明睿智又忠心耿耿的义仆形象应运而生:《三侠五义》中颜查散的书童雨墨虽是个年仅14岁且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但他却能凭借其聪颖的资质和丰富的社会阅历在主人赴京赶考途中屡次救其于危难,不仅令颜查散最终洗尽冤情,得以高中,还成就了颜生与金蝉小姐的大好姻缘。就连一向心高气傲的白玉堂都不禁称赞:“怪哉,怪哉!你小小年纪竟有如此聪明,真正罕有。”同样,《彭公案》中的彭禄儿从花得雨的刀口下解救彭公时并未依靠武力,而是运用计谋将歹人稳住,既没有令之起疑,又将彭公顺利救出。即便是《水浒传》中武艺高强的燕青在救主过程中也是用智多于用力。两箭射杀董超、薛霸固然需要高超的武功,但一眼识破吴用欺骗卢俊义上山的伎俩,在卢俊义回城要道上守候让其勿中圈套,于主人发配沙门岛途中暗中相随并在关键时刻出手相救,靠得却是其心思的缜密和头脑的机敏。他的谦和有礼、稳重睿智与性格粗鲁、行事莽撞的水浒诸英雄更是形成鲜明反差。 

  反观有“蓝色文化”之美誉的西欧诸国,自古希腊时起那的人民就靠爱琴海而生,不断与海洋搏击,向自然挑战。他们所向往的是一种精彩而刺激的生活,提倡开拓冒险,讲究张扬个性,历来重视武功,讲究培养个人的胆识和力量。故而,西方所宣扬的是一种尚武的英雄主义,其心目中的英雄不同于《诗经·大雅》中温文从容的后稷(《生民》)、公刘(《公刘》)、古公亶父(《绵》)等,而是像《伊利昂纪》(今译《伊利亚特》)中的阿喀琉斯和赫克托尔等拥有勇敢的气魄和健壮的身躯。因此,在历史小说盛行、英雄人物辈出的19世纪,勇敢忠诚的义仆形象恰好与那个时代交相辉映。无论是《艾凡赫》中的葛尔兹,还是《上尉的女儿》中的萨维里奇,在救主过程中凭借更多的都是“勇”。当葛尔兹得知塞得利克一行人被绑架后,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如何制定谋略或寻人帮助,而是打算带着小丑汪巴以寡敌众和敌人硬拼。之后在火光冲天的德·别夫城堡中寸步不离地保护主人靠的也是他的强壮和勇武。萨维里奇曾两次救主成功——一次是在白山要塞被攻陷后,普加乔夫下令绞杀格里尼奥夫时,他赶来相救;一次是士伐勃林欲将格里尼奥夫全家杀害,他冒死向祖林报信求救——靠的均是其过人的胆识。在西方的义仆形象中,不仅猪倌和老马夫骁勇过人,就连女仆也丝毫不显逊色,《双城记》中勇敢强壮的普诺斯小姐在掩护露茜母女脱逃、与徳发奇太太纠打、最后令对方死于走火的枪下、自己得胜而归这一过程中,彰显出的无疑也是一个“勇”字。 

  恭顺与反抗 

  在我们阅读中外小说时很容易发现这样一个不同点:在中国,仆对主不外乎“主人”、“老爷”或“少爷”等几种尊称;而在西方,主对仆却经常使用“我的朋友”等亲切字眼。由此可见,在主仆关系上,中国义仆表现更多的是对主人的恭敬有礼和绝对服从,而西方义仆表现更多的是独立意识和反抗精神。若要论及这种差异之起源,需从两地文化谈起。 

  自先秦时代起,中国就已形成森严的等级制度,将人严格划分为高低贵贱不同等级,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在元、明、清三代,等级制度尤为严苛(元代对汉民极力打压,明代蓄仆、虐仆成风,清代则是以宗亲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君主高度集权专制)。由于封建等级制度的长期压迫和奴役,在侍奉主人的生涯中,往往主人发号施令,仆人就不假思索地服从,一生围绕主人而存活。即便他们遭到主人的误解、责骂或殴打,也依旧逆来顺受,不加反抗。在他们的意识里,被主人豢养,就理所应当为其尽忠尽孝。在强烈报恩理念的驱使下,他们往往自轻自贱,将个人性命看得十分淡薄,即使为主人牺牲性命也觉得天经地义。就像《水浒传》中的燕青一样,忍受主人的误会和责骂,为主人舍死忘生,但由于其心中根深蒂固的贵贱之别,导致他与主人之间形成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很难建立起平等的友谊。至于《雪山飞狐》中的平四也同样如此,他为救主人胡一刀遗孤不仅痛失一臂,几度险些丧命,而且自始至终对胡斐谦恭有加,尊称“少爷”。 

  与之不同的是,西方义仆在忠于主人的同时表现出极强的个性和反抗意识。在他们眼中,自己是独立的个体,而非依附于主人身上的附件,在与主人观点相悖时他们敢于直言自己的想法,在被主人误解或责罚时他们敢于发泄心中不满的情绪。这种独立意识和反抗性格源于西方张扬自我的个人英雄主义传统,得益于这种精神的继承和延续,西方义仆呈现出与中国义仆截然不同的风采:就好像《艾凡赫》中的葛尔兹,他为主人塞得利克养猪劳作,任劳任怨,对待主人的儿子艾凡赫比自己还疼爱,甚至为救主人不惜屡次身陷险境。但他渴望自由,不愿一直屈居奴仆身份,故而他一直努力攒钱,希望能早日为自己赎身。葛尔兹有着极强的独立人格,他虽然肯为主人尽忠卖命,但决不能容忍主人对他的误解和无理惩罚。因此,当塞得利克发现葛尔兹暗中帮助已被他逐出家门的艾凡赫,毫不犹豫地将其判为逃奴并施与严厉惩罚时,葛尔兹表现出极度不满,并进行强烈反抗。他为主人不顾亲生骨肉安危之举感到心寒,更加因主人对他的误解而愤愤难平。他大胆地在主人眼皮底下逃跑,还愤怒地宣称:“不管由于爱也好,由于怕也好,反正葛尔兹是不想再服侍他了。随他用鞭子抽我,或者给我加上手铐脚镣,或者砍掉我的头,无论怎样,从今以后他要强迫我爱戴他,服侍他,是绝对办不到的……我以圣安东尼心爱的猪崽的名义发誓,我要脱离塞得利克。”即便是《上尉的女儿》中那位像母鸡护雏般疼爱格里尼奥夫的萨维里奇,在主人误会他暗中向其父母通风报信、反对自己与玛丽亚的婚姻时,萨维里奇也同样敢拿出证据为自己辩护,在误会澄清后,还不忘在其面前发出一连串的牢骚:“我为主人效忠,得到了什么好处!又是老狗,又是猪倌,又是使你受伤的罪魁祸首!不对,彼得·安德列伊奇少爷!别怪我,全都要怪那杀千刀的法国佬……” 

  教化与娱乐 

  “欲教无乐”与“寓教于乐”是一对截然相反的文学理念,若用二者分别描述中西“义仆救主”情节的创作动机,恐再适合不过。因为在中国,该情节往往被赋予较强的功利教化色彩;而在西方,该情节的安排则更多是为了顺应故事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强的娱乐性。 

  其实,重视文学作品的教育功能历来是中国古典文学的一大特点。在元末明初以及明末清初等社会大动乱中,传统的伦常意识和秩序观念遭到了严重破坏,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缺乏一种基本的思想信仰和理性标准,重新确立一套思想信仰和伦理价值系统成为当务之急。因此,集政治性、学术性及伦理教化功能于一体的程朱理学应运而生,并且在明清两朝极为盛行,最后甚至升格为统治思想。就这样,被推而广之的君臣、父子、兄弟等伦理等级观念和忠、孝、节、义等观念反映到文学创作中,压制思想解放潮流、灌输主奴道德、塑造正面忠顺奴仆形象、大力歌颂“仆代主死”等封建道统就逐渐成为明清文学中奴仆形象的主流。《说岳》中为主殉难的马前张保、马后王横与其说是得人称颂的义仆典范,倒不如说是道德教育的绝佳渲染工具。而《水浒传》中丝毫不计较主人误解与责难的经典形象燕青在某种程度上也堪称时代的产物。 
   
  相比前者,西方自古罗马时期起就有了“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爱,才能符合众望”(贺拉斯《诗艺》)等观点。随后,这种思想一直在西方文学界占据主导地位。其作品虽不乏为了表现某种主题、彰显某种精神而进行人物塑造和情节安排,但更为重视的往往是令读者在品味作品的过程中感到快乐。因此,“义仆救主”情节在19世纪欧美各国盛行,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迎合当时读者的心理需求,适应于故事中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的发展。且不谈《三个火枪手》中笃信宗教的忠仆巴赞对主人阿拉密斯神奇的影响力和《双城记》中普诺斯小姐救主后得胜而归的浪漫传奇色彩,单看《艾凡赫》高潮部分的一段小插曲就可窥得“寓教于乐”主张之妙用:作家之所以安排小丑汪巴假扮行脚僧混入德·别夫城堡,运用掉包计将主人塞得利克救出这一情节,除了为将汪巴这一喜剧形象冠以忠义精神,使之感动、吸引读者,增强故事的精彩性和情节的紧张性外,还巧妙地通过该情节使塞得利克在乔装逃跑过程中巧遇疯癫的老女人尤尔莉伽,通过二人的交谈引出尤尔莉伽的身世和遭遇,以进一步突显绑匪德·别夫一行人的卑劣、荒淫和残忍,同时为后文尤尔莉伽为报父兄之仇火烧城堡,协助罗宾汉、黑甲骑士等人解救人质做了合理铺垫。 

  “义仆救主”情节虽因中西文化差异而呈现出不同风貌,但大量的义仆形象均具备了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勇敢机智、忠诚善良等美好品质。该情节之所以被中外文学家反复刻画,是因为它们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历史风貌,而且成为人们内心呼唤诚信、感恩,鄙弃背叛、寡义的一种美好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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