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更广阔的世界——读吉狄马加诗歌的英译本《火焰与词语》
探寻更广阔的世界——读吉狄马加诗歌的英译本《火焰与词语》
《火焰与词语》,吉狄马加著,(美)梅丹理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3年8月第1版,定价:66.00元
拿到梅丹理(DenisMair)翻译的吉狄马加诗歌选集《火焰与词语》,立刻为书的精美装帧设计和编排吸引住。这是一本集中英文诗歌和绘画于一体的文化盛宴,封皮上红色的火把图案鲜明凝重,火焰中隐约可见两个交叠的人的头形,有树叶、星星、鱼等自然图形散落其间,含义悠远。书前有译者梅丹理用英文撰写的序文,以及徐宗泽先生的汉语译文;书中的诗歌是按中英文对排的,双语读者用起来十分方便;书中还配有多幅插画,从签名可以看出都是诗人吉狄马加亲手绘制,与诗歌的情事呼应,为诗集增色不少。
诗人兼翻译家梅丹理是汉英对译江湖中的元老了,常年住在中国,中文说得特别地道,记得前几年就翻译出版过不少当代文学的佳作,比如伊沙和麦城的诗集。两年前的青海湖诗人聚会上有幸领略过他的中英文翻译风采,准确,又极富幽默感,在妙语连珠中总能让诗歌与诗人们出于言表、难以言说的寓意浮现出来,体现出诗人本色。他对中国文化有很深的造诣,在云南给大学生讲彝族对颜色的理解:说彝人喜欢黑色,女人的服饰,还有男子的短衣、擦尔瓦等都可见以黑色为主的基调;白色更是彝人文化中最重要的颜色之一,是他们逝去的祖先们居住的另一世界的颜色,他们相信自己的祖先会沿着一条白色的道路来眷顾他们。他此前寄来一篇研究《易经》的论文,说是要在世界汉学大会上宣读,文中提到:《易经》的思想如果跟当时人们的生活习惯联系起来解读,当是非常具体有形的。他说得有理有据,显然在《易经》研究上深有心得。
这次他翻译的是我国当代著名的彝族诗人吉狄马加的诗歌选集,马加的诗歌有丰厚的文化底蕴,不懂彝族文化很难下手。大致而言,马加的诗歌主题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写诗人少年时代在故乡四川大凉山一带的生活经历;第二类写诗人离开故乡后对故乡及其文化山川的向往;第三类是诗人以更高远的视野对人类文化和命运的思考。如果用诗人成长的历程来看,第一类诗歌中充满了温情和联系,因为诗人生活在家人、乡亲以及浸透了自己文化传统的自然山川的怀抱之中,如鱼得水,没有疏离感。第二类诗歌中,诗人似乎已经走出了自己的家乡,移居到一个比一个更大的城市,虽然在事业上一帆风顺,但是在诗人的内心世界,孤独、飘零、疏离的感觉似乎也越来越强烈。第三类诗歌中,诗人在经历了精神上的失联之后,经过苦苦追寻,似乎找到了人生的精神归依,对自己追求的价值更有信心,于是以诗人身份更多地介入当代世界事务,不倦地在世界各地奔走,为弱势群体尤其是土著人民的利益呼喊。
一
梅丹理似乎对马加的诗歌的这种走向有所认同,为了翻译好马加的诗歌,把马加的诗歌更好地介绍给英语世界的读者,他不仅研究彝族文化,还与诗人保持了长期交往,甚至跟随诗人到大凉山体验生活。在下了这样的功夫之后,他在翻译中自然就比较得心应手,能够抓住诗人各个时期作品的寓意,用英文把诗人的用心表现出来。刚获得国际译联最高翻译奖的我国著名翻译家许渊冲先生曾经用孔子的“知之,好之,乐之”来比拟翻译效果,我这里要借用许先生的思路,用孔子的话来说译者梅丹理对翻译对象(包括文本和作者)所下的功夫——梅丹理对马加及其诗歌作品可以说真是做到了知之和好之的地步,而且仅从译文上看,似乎也进入了乐此不疲、乐而忘返的境界。一个例子是该诗集第一首诗歌《自画像》,下面仅录题记为例:
风在黄昏的山冈上悄悄对孩子说话,
风走了,远方有一个童话等着它。孩子留下你的名字吧,在这块土地上,
因为有一天你会自豪地死去。
梅丹理的英文译文:
Wind blows over a ridge,
speakingsoftlytoachildattwi⁃
light,
The wind goes offinto the
distancewhereataleawaitsit.
Leave your name on this
land,child,
Foryour time will cometo
dieproudly.
这段诗歌原文非常优美,诗人对故乡山川的深情眷恋跃然纸上,他用奇妙的想象构建的童话世界让人想起爱尔兰诗人叶芝早期的诗歌,译者简练的英文更让我们联想到叶芝的诗句,比如,“Thewindsthatawak⁃ened the stars/ Are blowingthrough my blood./O howcouldIbesocalm/When sheroseuptodepart?”(MaidQuiet)。分析这段题记,实际上有两个声音在说话,第一个是风对孩子说的话,那喃喃细语的风到底说了些什么,诗人没有直接交代,但也没有回避,而是说风去远方追逐某个童话去了。从诗人极富诗意的回答中,读者大概可以作这样的想象:风的细语给孩子述说的是一段童话,孩子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他虽然没有随风而去,但对远方从此充满了期待和想象,或许一旦时间成熟,他就会出发,成为追风的人。接着出现了第二个声音,也是对孩子说的,但这位说话人到底是谁却非一目了然,他(她)肯定是个饱经世事的长者,甚至是个半神人,天上地下、古往今来之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不然就不可能给孩子以忠告,并为他预言未来。我们也可以当成是诗人在诗中发言,以书写者占据的全知地位向孩子展现生命的历程和意义。但无论是哪种身份,我们都会惊异地发现,很难把说话人跟听者分开,这两者——说话人和听者——或许实际上只是一个人而已。那位说话者,既是发出忠告的长者又是憧憬未来、眺望远方的童子,因为在彝族文化中,预言者只能是诗人多次写到的神祝毕摩,他传承着民族的文化和传统,是为民族精神守家护院的卫士,“这是谁的声音?它漂浮在人鬼之间……同时用人和神的口说出了/生命和死亡的赞歌”。同时,听到风的细语的孩子,已经得到了神启,领受了传承文化的重任,他将继承毕摩的衣钵,成为现代的毕摩即诗人,用诗歌与民族的神灵交会,守护民族的精神家园。他将在土地上留下他的名字,也将因此而自豪地死去,这预示他生命的轨迹将以此土地为起点和终点,同时也预示了他为此土地要承担的责任。诗人在彝族文化背景中精心安排的这两个二而一的角色,成为全诗的主题,诗人通篇的告白说明自己就是这两种角色在现代的合一。
译者似乎谙熟诗人的用心,很巧妙地用英语把这种用心直接地表现出来,没有增加多余的修饰,语言简练质朴,保留了汉语中两种角色之间的张力,为读者留下丰富的想象空间。在接下来的诗歌中,诗人以“我”的口吻宣称自己是“这片土地上用彝文写下的历史”,在时空上囊括民族的一切,但是同时又是一个具体的彝人时,我们意识到诗人在宣告自己在历史的这一时刻所扮演的上述两种角色。译者紧紧抓住了这种宣告的语气,使诗人的表白如江河之势一泻而下:
I am historywritten on thislandintheNuosutongue
I was born to a womanwhocouldhardlybeartocutthebirthcord
Mypain-rackednameMybeautifulname
MynamefullofhopeIsapoemofmanhood
GestatedforathousandyearsByawomanatherspindle
属于第一类诗歌的《獐哨》显得很特别,是诗人少年时代一次狩猎的记录。彝人猎獐的手法跟北美印第安人的十分类似,记得当代著名的美国诗人斯奈德(GarySnyder)和欧迪斯(SimonOrtiz)都写过类似题材,但记忆中似乎不是流于记录印第安人狩猎过程就是写夜宿山林的恋人发错声音引来公熊的危险,都没有这首诗写得那么细腻、深刻,把一个少年初次出手杀生时的矛盾心理生动地刻画出来。作为捕獐的猎手,少年必须磨练自己的技巧和意志,才能完成捕猎的任务,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男人,他要用“全部的勇气吹响獐哨/吹出母獐的声音”,以便引来公獐,同时也要耐心地等待,在公獐出现时果断地扣动扳机将它射杀。但正是在射杀公獐得手的时刻,少年的内心却被一股“骤然掠过的秋风”吹得冰凉,“我把獐哨咬破了/连同嘴唇上的血/甩在了谁也看不见的地方”。公獐的死亡给少年带来的不是猎人的快乐,而是对自己撒谎行为感到的羞耻和对生命的悲悯。诗人用了一个十分独特的意象“母性的阳光”来描写少年的哨声,为后面他内心的变化埋下伏笔,让这种心理变化来得十分自然,同时在彰显母性的过程中表现出彝族文化尊重母性的传统特征。译者根据上下文情景也作了比较合理的处理。比如在第一次出现的时候,诗人写道,“哨声起伏像黄昏时的波浪/掀起好些看不见的/属于母性的阳光/……”,梅丹理译为“Thewhistle notes quaver like wavesattwilight/Theystirallthesun⁃beams/ With invisible feminineexcitement...”,他把“属于母性的”作了变通,译成“带着女性欢喜的阳光”,显得十分贴切。而在后面的诗句“当我的哨声和枪声消失了/片刻过后我好像又看见许多/母性的阳光/把一个世界照耀得那么的辉煌”处理上,则用了不同的译法——“When the whistle sounds andgunshotsfadeaway/Atthatmo⁃mentIseemtosee/Afemininecast in the sunbeams/Transfix⁃ing the world with such radi⁃ance...”,他将“母性的阳光”译为“阳光中显现出来的一位女性”,使少年在恍惚中之所见十分真切具体,使原诗意象虚中带实,体现出他在翻译中不拘于原诗本意的创造性。
二
马加第二类诗歌的中心意象是故土的神灵、远山、森林、故乡、母亲等。诗人远离故乡,生活在完全陌生的大都市,像孤单的游子,仿佛自己生命的源泉失去了源头活水,在精神上甚至迷失了方向。他时常让我们想起叶芝那首名诗《茵尼斯弗利岛》,但似乎叶芝站在喧嚣的城市的水泥路上听到的来自心灵深处的呼唤,不及马加重归故土昔日的渴望——“我写诗,是因为在现代文明和古老传统的反差中,我们灵魂中的阵痛是任何一个所谓文明人永远无法体会得到的”——来的那么强烈,而且马加的向往也因为远山、故土和母亲,更带有具体的文化色彩。像常年生活在伦敦的叶芝一样,走出大山、长期生活在都市的中国诗人马加也时常听到心灵的呼唤,但我们注意到那心灵的呼唤总是与美妙的民族音乐联系在一起的。那音乐或是在记忆深处不知不觉地响起来,将诗人引向故乡的绿水青山,或是偶然在近旁演奏而飘入耳中,让诗人心意荡漾,抑制不住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这无处不在的音乐提醒我们,诗人所来自的是一个富有悠久音乐传统、无比热爱音乐的民族。在未收入这本诗集的《理解》一诗中,诗人曾这样来描写音乐对他情感中心的撞击力:“跟着我/走进那聚会的人流/去听竖笛和马布的演奏/你一定会亲眼目睹/在每一支曲调之后/我都会深深地低下头//跟着我/但有一个请求/你可千万不能/看见我流泪/就认为这是喝醉了酒/假如说我的举动/真的有些反常/那完全是由于/这独特的音乐语言/老而又美妙”。
竖琴和马布是彝族的古老乐器,它们奏出的音乐把诗人带入一个遥远的世界,唤醒了诗人某一次爱的回忆,或建立起与远古的联系,或让他看见了他的祖先们,正如他在别的诗歌中所说,正从彝人祖居的土地上向他缓缓走来,或让他听见故乡的群山以及山上的一切在向他呼唤。诗人此时感动不已,一步一千年的跨越所带来的巨变,诗人内心的感受最深,音乐唤醒的记忆最温馨宜人,最能消除心中的无限焦虑;唯有在故乡的自然山川之中,诗人或许才感到生命的欢欣和无限,自我因而也变得十分宽广遥远。
梅丹理对彝族文化有相当深入的理解,他熟悉彝族文化中对自己远古祖先的尊重和彝人在日常生活中与祖先永远保持的精神联系,了解音乐对诗人的特殊意义,所以在翻译中他就十分注重诗歌的音乐性,把音乐放到了重要位置。比如在《远山》这首诗中,诗人写道:“我想听见吉勒布特的高腔,/妈妈,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到你身旁;/我想到那个人的声浪里去,/让我沉重的四肢在甜蜜中摇晃。”梅丹理的译文:“I love to hear thehigh-toned songs ofJjile Bute/Mother, when canIreturn toyourside?/Iwishtoenterthesinger’sstream of sound/Letmy heavy limbs sway in thatsweetness.”吉勒布特是大凉山腹心地带的一个地名,是诗人的故乡所在,那里的民歌十分有名,把“高腔”译成high-toned songs比单译成folksongs要好;英语诗行也富有音乐感,主要以抑扬调为主,读起来流畅生动,似乎把英文读者也带到那美妙的音乐声中去了,融入母爱无限的温暖之中。接下来的一段在中国当代诗歌中非常著名,诗人把一个不顾一切要回归母爱的游子之心写得异常强烈,让人读后难以忘怀。这种强烈的渴望,应当就是诗人提到的那种“灵魂中的阵痛”。诗人的这种感怀,我直到读了当代美国原住民诗人欧迪斯的诗歌之后才有所体认,才明白原住民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惨痛经历非一般人可比;对彝人来说,还有那种“一步一千年”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跨越所带来的冲击,这也是叶芝那种轻松的浪漫怀想无法同日而语的。只读梅丹理的译文,我们也颇能体会到诗人表达的那种急切之情:
I will jaywalk the intersec⁃
tions, run the gauntlet of red
lights
Iwillpaynoheed
Topolicemen’sshouts
I will smash through glass
partitionsinmyway
I will pay no mind to
blood-clotflowers
Openinginmyeagerhands
I will butt against steel and
concretehigh-rises
Iwillknockthemillinghu⁃
manstreamaside
...
I will climb onto the last
bustothemountains
I will crammywayin, de⁃
spitethenumbness
Of my leg caught in the
rust-speckleddoor
At last my gentle steps will
caress
The loving land that sleeps
underfoot
三
马加的第三类诗歌是诗人成熟时期的诗歌,诗人经过艰苦的探索,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归宿,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和价值追求。故乡以及她所代表的一切成为诗人价值观的直观体现,所以诗人在面对更广阔的世界时,常常是用自己故乡最朴素的事物和眼光来衡量现代世界流行的价值,来寻找心灵的共鸣。比如他在《追问》中写道:“从冷兵器时代——直到今天/人类对杀戮的方法/不断翻新——这除了人性的缺陷和伪善/还能找出什么更恰当的理由?//我从更低的地方/注视着我故乡的荞麦地/当微风吹过的时候/我看见——荞麦尖上的水珠儿闪闪发光/犹如一颗颗晶莹的眼泪!”梅丹理的译文基本达到了赵元任所谓的“字字准译”的标准,在用词和句式上基本对应于原文,没有大的改动;原文有杀戮武器与故乡的荞麦的对比,译文忠实地保留了这种对比,让英文读者可以明确地感受到这位中国诗人的情感立场:“From the Cold
Weapon era up to now/Man⁃kindhasneverfailedtoupdate/Its means ofslaughter—what rea⁃son could there be/But flawsand hypocrisy in our nature?//Fromalowerpoint ofview/Igaze onbuckwheatinmyhome⁃town/Asabreeze blows acrossthe field/Isee droplets sparkleon tips of buckwheat/ Theyhavethecrystalclarityoftears!”我们注意到,梅丹理用Fromalowerpointofview来翻译“我从更低的地方”,抓住了诗人在视角上从广阔的时空到故乡荞麦地麦尖上的水珠的变化,使诗歌在两种角度之间的过渡显得非常自然。最后一句译者也放弃了原文的明喻,改用隐喻说Theyhavethecrystalclarityoftears,这应当更具体,更符合英文的习惯。
在第三类诗歌中,诗人在精神上完成了对巨大时空差距的跨越,终于走出了大山,把视野扩展到全球。在这类诗歌中诗人的主题更多地转向世界历史和当前的国际事务,与各国诗人、艺术家、政治家,如曼德拉、欧姬芙、阿赫玛托娃、巴列霍等对话,通过追问他们的艺术和政治生涯来探讨当今世界面临的各种危机。在关注世界事务的主题上比较有代表性的一首是《献给土著民族的颂歌——为联合国世界土著人年而写》。联合国第45届大会将1993年定为“世界土著人国际年”,其后联合国又发起“世界土著人民国际10年”(1995—2004年)活动,用具体行动来保障世界各国土著人民的基本权利。作为一个长期关注土著人民生存状态的彝族诗人,马加对如何提升土著人民的生活质量、保护他们的文化遗产、保障他们的各种权利,自然有不少亲身经历和体会。在这首著名的献给土著民族的诗歌中,诗人采用颂歌的形式,尽情地歌唱土地,祝福玉米、荞麦和土豆这些土著人民赖以生存的基本作物,让读者从大凉山的巨大变化中感受到土著人民文化诉求的朴实价值。梅丹理在翻译上紧扣原诗的形式,但也不拘泥于字句和格式上的完全对等,适时作了变通。比如第二段,“理解你/就是理解生命/就是理解生殖和繁殖的缘由”,“Toun⁃derstand you/Isto understandthewilltolive/Itistounder⁃stand why people reproduceandmultiply”,梅丹理把“理解生命”译成“理解生存下去的意志”,十分妥帖,把这句诗潜在的意向翻译出来了。还有,原诗除第一节外,都是五行一段,译者在最后两段根据英文诗行长短的需要改用了六行来译,虽然多出一行,但原诗和译诗都是自由体形式,读起来无损于诗歌的整体效果;而且这样改动保持了原文简短有力的节奏,使之作为英文诗歌也显示了极其独特的风格,比如最后一节:“To blessyou/Istobless cornand buckwheat and potatoes/Itistobless thisworld’smostan⁃cient foodstuffs/Thusitwouldonlyberighttogive,withoutres⁃ervation/ The life and dreamsourmothergaveus/Asanoffer⁃ing for peace, freedom, and hu⁃manjustice”。
梅丹理的译文除了上述大的优点之外,还非常注重细节的刻画,让诗歌潜在的文化特点显现出来。比如在我们前面谈到的《自画像》中,诗人有“我传统的父亲/是男人中的男人”一句,梅丹理译为“My tradition-bearing father/Isa man among men”,以tradi⁃tion-bearing来译“传统的”非常贴切,因为这父亲是指彝族创世史诗中的英雄支呷阿鲁,他是承载了彝族传统的祖先,用traditional或oftradition都不恰当。
当然,梅丹理的译文也有一些可以继续推敲的地方。比如在《欧姬芙的家园》中,诗人有“这是离上帝最近的高地/否则就不会听见/那天籁般的声音最终变成色彩/从容地穿过那纯洁的世界”,译文“Thishighcountryis closest to God/Orelseyouwouldneverhave heard/ Those heavenlypanpipes whichturnedtocolors/Astheypassedunimpeded through this purerealm”,原诗“听见/那天籁般的声音最终变成色彩/从容地穿过那纯洁的世界”一句的语法不十分规范,但作为诗歌却非常精彩,其语法的叠加导致语义增值,把声音、色彩和穿过那纯洁的世界紧密地联在一起,不可分割,但译诗中“whichturnedtocolors”却显得十分笨拙,再加上“As theypassed”一句,就更是啰嗦不堪;不过从译文看,译者在这一段上也经过了反复琢磨,方得出如今的译文。另外,这首诗中最后一段有“现实的存在”一句,梅丹理将之译为“existingreality”,实为画蛇添足之举,容易衍生出不少歧义,不如干脆译为“theworld”方便。
本版主要内容
- 探寻更广阔的世界——读吉狄马加诗歌的英译本《火焰与词语》余石屹 20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