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学人口中的简·奥斯汀

民国学人口中的简·奥斯汀

作者:叶新第383(2014/11/19)期

笔者曾在去年7月3日的《中华读书报》发表了《吴宓和〈傲慢与偏见〉的教学传播》一文。其中提到“国内较早把简·奥斯丁及其作品纳入大学课程教学体系的是吴宓先生”,时间是1921年。但据后来搜集发现的史料看,这一点是不准确的。我国较早讲授简·奥斯汀及其小说的大学是圣约翰书院,比东南大学早了五年。

  上海圣约翰书院(后改为圣约翰大学)的《万航周报》第1期发表了署名为“锳”的《女小说家奥斯敦传》一文。《万航周报》为圣约翰大学学生蔡振华、瞿宣颖等创办的一份学生刊物,1916年12月出版了仅3期就停刊了。“锳”的全名是邵锳,《万航周报》的编辑之一,她1916年进校,1920年获得文学士学位。既然是学生刊物,编辑、捐款、写稿责无旁贷。该文介绍了简·奥斯汀的生卒时间、小说代表作、写作风格和出生地。头一句话就是,“本学期余班所读之文学,其作者为奥斯敦女士。Jane Austen女士为法国革命时代小说大家,今略述其历史,亦研究文学最有兴趣之事也。”结合上下文看,奥斯敦即简·奥斯汀。看情形是1916年下半年也就是大一第一学期上的这门课,因为《万航周报》第1期的出刊时间是1916年12月10日。圣约翰早在1881年10月就设立了英文部,1892年学校正式成立正馆(大学部),学制三年,其中英文专业的大一、大二课程中均有“闲书”(即英文小说)、“英文史记”(即英国文学史)。邵锳全班“所读之文学”估计属于“闲书”课程。圣约翰一直很注重纯英文教学,比如有人回忆称:一年级上学期就学狄更斯的《大卫·考柏菲尔》,900多页,每周学两章,即四五十页。故圣约翰学生的英语水平相当之高。

  邵锳在文中提到简·奥斯汀的小说风格属于写实派,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现实主义。她还说简·奥斯汀的写作长处是“描摹人情,无微不至”。文中提到作者出版了六部小说,其中“最著者为Pride and Prejudice,Mansfield Park,Emma三书”。就目前发现史料而言,这是国内最早提到Pride and Prejudice(《傲慢与偏见》)、Mansfield Park(《曼斯菲尔德公园》)的记述。

  而除了上海的圣约翰大学、南京的东南大学、北京的燕京大学外,清华大学和以及湖北的武汉大学等,都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史料证据。

  吴宓1925年到清华国学院担任主任一职后,在清华学校大学部继续开设“英国小说”课程,与东南大学时期相比,其中唯一不变的就是“Jane Austen撰之‘Pride and Prejudice’”,充分证明吴宓对该小说的喜爱程度。除了吴宓外,在清华大学讲授《傲慢与偏见》的就是叶公超了。叶公超在美国上的中学,先后毕业于美国的爱默斯特学院和英国的剑桥大学,23岁就回国做了教授。1929年他从上海暨南大学到清华大学外文系任教,教的就是钱锺书这一班的“大一英文”。钱锺书的同学许振德在《水木清华四十年》中回忆说:“大一外文系英文课由叶公超先生讲授,课本为英女作家奥斯汀氏名小说《骄傲与偏见》”。他的讲课风格是“只述大意,从不逐字讲解”。晚一年进校、在德文专业就读的季羡林对此风格也是感同身受,他曾回忆说叶公超上“大一英文”时一开课就讲《傲慢与偏见》,“第一年英文,教授就是叶公超先生,用的课本是英国女作家Jane Austen的Pride and Prejudice。公超先生教学法非常奇特。他几乎从不讲解”——只让学生依次朗读原文下去,一直到下课。季羡林的记述与许振德类似,他认为这不过是世家子的名士脾气发作罢了,不过他也承认叶公超的“英文非常好”。

  不知何故,也许是受了叶公超的感染,季羡林爱上了简·奥斯汀的小说,这一点在他的《清华园日记》中多有记录。1932年9月30日的日记中开始有了“晚上读Emma三十页”的记载,最后一条有关日记是同年12月24日的“看完Emma”,总计有13天的记载,前后看了84天,估计是当闲书看的。他虽然也订购过不少外文原版著作,但Emma(《爱玛》)却是在图书馆借阅的。不像在燕京大学历史系就读的周一良,他出身富有的周氏家族,就买了一本Pride and Prejudice,是美国人人文库(Everyman’s Library)的1931年重印版,在文中最后一页还写到“廿二年三月廿九日读竞 一良志于燕大”。

  说到简·奥斯汀的大学教学,不得不提到陈源(西滢)。由于表叔吴稚晖的帮助,陈源在英国上了中学,先后毕业于爱丁堡大学和伦敦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29—1943年在武汉大学当文学院长兼外语系教授,开设了“英国文化”、“翻译”、“长篇小说”、“世界名著”等课程。他的著作不多,名气与学历不成正比,人们了解他,往往是因为当年被鲁迅骂过的缘故。

  陈源在武汉大学的一次讲演中也提及了简·奥斯汀。1933年12月11日,他在武大发表了题为《读书与环境》的讲演,大意是劝大学生们趁着大学的良好环境多读点书。其中他提到了简·奥斯汀写小说的环境:“有一位更伟大的英国女小说家奥斯顿(Jane Austen)写她的几本杰作的时候,就坐在全家公用的一个客厅里面,有人走来,她便用一张吸墨水纸盖一下,人们只道她是在写些平常的信件。”与上文的“奥斯敦”一样,这里的“奥斯顿”也是民国时期简·奥斯汀的众多译名之一。他接下来还说,“譬如上面所说的女小说家奥斯顿要是有一个私人的书房去写她的文章,她的作品虽然不见得能够写得更好,可是也许可以比留下来的四五本还写得多些了。”他认为简·奥斯汀是一位伟大的女小说家,如果创作环境更好,也许能写出更多的杰作。他也慨叹她创作之不易,“却得等到客厅里没有客人的时候才能工作”。他在讲演中对简·奥斯汀评价很高,认为她的作品是“杰作”,可是没提到具体的书名,估计在当时的校园中也是耳熟能详的了。

  1934年,当时任北京大学教授的温源宁在英文周刊CHINA CRITIC(《中国评论》)写系列专栏文章,后来以Imperfect Understanding(后译为《一知半解》《不够知己》等)印行。其中一篇就写到了对陈源的印象,用简·奥斯汀的两部名著来形容他的言行和看法。原文是这么说的:Like his three favourite authors,—Jane Austen, H. G. Wells, and 

Anatole France,—Mr. Chen certainly has a good deal of ”sense

 and sensibility” in what he does and says, but like them, too, 

there is also a good deal of ”pride and prejudice” in his view of 

persons and things.(就像他喜爱的这三位作家——简·奥斯汀、H. G. 威尔斯和阿纳托尔·法朗士,陈先生,在他的所言所行中也确实很有些“理智与情感”,但是在他的对人对事的看法中,也像他们三位,掺杂着不少“傲慢与偏见”。)这段话提到的两本书名里的头个字母故意没有大写,为的是作为形容词,分别修饰二者后面的“所言所行”、“对人对事的看法”,而我们关注的是简·奥斯汀是他最喜爱的三位作家之一。

  依笔者愚见,在陈源和鲁迅的论战中,也许正是他的英国绅士般的“傲慢”才引起了鲁迅的“偏见”吧,双方的骂战也是多了些“情感”,少了些“理智”。

  巧的是,陈源的太太凌叔华也是一位著名小说家,而据叶公超的判断,她在《新月》杂志上发表的小说类似简·奥斯汀。1978年5月7日,叶公超在台湾《中国时报》发表了《<新月>中的小说》一文。其中提到,“她(指凌叔华)的文字有点像英国十九世纪的女小说家珍·奥思汀,书中的人物也和《傲慢与偏见》的相仿佛。”但怎么个像法他也没说,她的小说是否受了简·奥斯汀的影响,目前没有看到专门的比较文学研究成果,更不得而知了。

  随着当时英美文学界对简·奥斯汀及其小说的肯定,大学外语课程的教学和传播,国内教育界和文学界也对其日益推崇,“pride and prejudice”、“sense and sensibility”不仅是简·奥斯汀的两本名著,也成了当时教授文人的口头禅了,比如上文提到的温源宁对陈源的评价即是如此。

  而金岳霖先生曾回忆了他的一段往事,提起“英文也可以做对联”。有一次,他和好朋友兼老朋友张奚若话不投机,争论起来了。金岳霖说张奚若“真是full of pride and prejudice”,而张奚若回敬他说:“你才是devoid of sense and sensibility。”不仅意思恰当,而且符合中国对联的做法。最后,金岳霖还说这两本书中,他只喜欢“P and P”。这是简·奥斯汀在当时的文人教授中间流行的又一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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